2011年太子庙镇学校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常德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食药监食[2011]3号)精神,根据汉寿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太子庙镇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春秋
副组长:葛 懿
成 员:高红广 赵 李明玉 胡伏堂
曾国民 曾凡国 李应文及各班幼儿园园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原材料进货索证制度,逐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有效
预防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任务
1、对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摸底排查,建立台帐,重点检查中学和中心完小,加大对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馆等重点点单位的检查频次,学校周边区域主要是指学校校门200米以内的范围。
2、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3、开展食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小学校食堂是否承包经营等。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无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贵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货证票据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对相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粮油及米面制品、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奶制品、豆制品、饮料、水产品等。
4、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流程清晰、标志明确,加工工具和设施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黑心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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