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 园长是全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由园长领 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 责任追究制。
2、 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
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幼
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 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
(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 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
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 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
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教育、教学活 动的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和辖 区的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队保持密切联系, 争取公安部门对单位 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
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及幼儿活动的周边环境, 防患于
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6、 每学期园长与教师、教师与幼儿家长、幼儿园与校车车 主、车主与幼儿家长,层层签订责任书。
7、 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一时难 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8、 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 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 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 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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