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xxxxx-xxxx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
Standard for Compiling of Villages planning
in Anhui Province
(征求意见稿)
— xx— xx 发布
201x —xx —xx 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安徽省地方标准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
Standard for Compiling of Villages planning in Anhui Province
DB xxxx-20xx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00<年>0<月X日
20xx年合 肥
本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 列入2014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的要求,由安徽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主编,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合 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安徽新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协助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安徽省村庄规划建设实 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重点考虑安徽省经济条件、地域差异和村庄特点,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5.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 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合肥市东流路 28 号,邮编:230051)。
本标准主编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安徽新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编制提纲
1•总则
术语
村域规划
一般规定
村庄建设规划
一般规定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规划成果
为了科学合理地编制村庄规划,指导村庄建设;加强对乡村的建设管理,创 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农村新 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强化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 村庄风貌特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安徽省不同地区村庄 的实际发展条件和状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镇、乡政府驻地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 的村庄规划。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应参照城市相关规划规范执行。
村庄规划应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城乡统 筹,注重协调;节约资源,传承文化;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整体优化,突出重 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引导村庄健康发展与建设。
村域规划与乡、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建设规划以3-5年为宜,远景同村域 规划一致;整治规划2-3年为宜。
村庄规划主要包括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两大部分。
编制村庄规划应按皖北、皖中、皖南、皖西、沿江五大片区特点,有针对性 区别对待,确定发展目标,衔接发展要求,优化村庄布局,彰显地域特色,突出 ——村——品。
,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村庄 village
村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村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Village
行政村所辖范围。
中心村 key 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提供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规模较 大的村。
自然村 natural 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中的基层村,即自然村。
3村域规划
一般规定
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村域范围内的发展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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