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欺诈防范
经济市场甚为活跃的今天,欺诈行为屡见不鲜,如何能在双方交易过程中识破买卖欺诈,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买卖的漏洞和欺诈行为以及大家可以采取的防护措施,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买卖的漏洞及欺诈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欺诈行为就是订立的主体没有订立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中间,主要表现形式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
在买卖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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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人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无限制、禁止买卖的规定,盲目签订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导致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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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以上漏洞多出现在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字眼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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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套取货物。
虚开支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一种欺诈行为。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面额的支票即空头支票,这样当收票人将支票交给自己的开户行转账时会被出票人的开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额不可兑现。另一种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碍使开出的支票不能兑现,这种形式更具有隐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鉴与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同;支票的大小写不同;日期有误;连笔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认;有涂改等都会导致支票被拒付。虚开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时间才能弄清支票真伪,而套取了货物,使对方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二、买卖漏洞及欺诈的防范对于买卖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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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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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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