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城总体规划标准文本.doc文本
目录
总则 1
发展定位与规模 1
空间布局结构 1
地块划分及编码 2
用地控制 2
开发强度控制 2
退线控制 3
道路交通及设施 3
公共服务设施 4
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4
城市设计引导控制 4
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5
四线规划 6
综合防灾规划 8
分期规划 10
规划实施 10
附录1名词解释 12
附录2文本的用语说明 12
附表1规划用地汇总表 13
附表3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13
附表4各类建筑适建范围表 14
第一条 《福州长乐市滨海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目的是指
导福州长乐市滨海新城启动区地域合理开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指 导本地区的开发建设以及下层次规划设计与后续开发建设管理。
第二条 本规划编制范围为: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27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6. 07公顷。
第三条 本规划分期建设与《福州市总体规划(2009-2030)》《福州长乐市滨海新城规划
(2010-2030)》对接,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
第四条 本规划是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
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二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包括总图和图则)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两者应配合使用。
第六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一一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 规划》;
《福州长乐市滨海新城规划(2010-2030)》;
其它相关规划法规、技术标准、用地分类、控制办法、规范以及管理文件。
第七条 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开发建设活动、行政许可、规划管理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
规定,同时符合国家、福建省及长乐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在规划 区内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或专项规划,须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八条 本规划由长乐市规划局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发展定位与规模
第九条 发展定位:外文武垦区将建设成为海西地区知名的度假休闲地、两岸经济文化交 流的高端会议中心。充分利用本区区位、交通和滨海旅游资源,打造以中高端客 源为主的滨海休闲地,形成与下沙度假村、海峡高尔夫文化中心互动共赢的旅游 地产的发展地带,同时,也是省会福州重要的会议和商务活动的接待中心。主要 职能包括:海西地区知名的度假休闲地、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高端会议中心。
第十条 发展规模:规划区规划期末人口规模测算规划人口约7. 5万人。
空间布局结构
第十一条 综合以上分析,规划区形成“一心二轴、两区两园”的总体空间架构。
第十二条 一心:海峡会议中心核心区
核心区位于规划区水面中心,有“海峡路” “营滨路”两条主干道经过。围绕会 议中心周围,布局有大量酒店设施用地以及广场、公共绿地等开放空间。在水体 包围下,核心区在建筑、景观、功能等各个方面都是全区最大的亮点。
第十三条 三轴:两条水路航道轴线,一条主体辐射轴线
两条水路航道轴线是结合安全功能、水面景观以及通航使用等多重考虑的设计。 规划因地制宜,根据原有垦区泄洪通道的自然地形,结合游艇通航需要设计形成 两条水道。
第十四条 两区:旅游休闲接待区,高尚住宅区
旅游休闲接待区主要位于规划区东部,包括国宾馆、体育中心、演艺中心、购物 中心、宾馆酒店、主题公园。接待区北与海峡高尔夫文化交流中心对接,南与下 沙度假区对接,互补共赢,形成福州滨海中高端旅游休闲区。
住宅区为环湖路串接的居住用地空间,规划注重对滨水地区的开发,并多样化设 计场地,力求成为独特滨海居住风情区。
第十五条 两园:北主题公园、南主题公园
主题公园充分利用场地内的原有的防风林和风成沙丘等自然条件,结合周边滨海 旅游资源,打造富有吸引力的文化、生态、休闲相结合的主题公园。具体建设内 容根据招商情况以及开发商主题设计而定。
第十六条规划用地分类
规划用地由《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由居住 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镇区交通用地(S)、工程设施用地(U)、绿地与 广场用地(G)、水域和其他用地(E)六大类组成。
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十七条 全规划区划分为10个街道,并进一步细分为85个地块。
第十八条 本文本所划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在用地审批与详细规
划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用地控制
第十九条 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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