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药物治疗
肺癌药物治疗
肺癌的药物治疗
化学治疗
分子靶向药物治疗(EGFR-TKI治疗)
中药治疗
肺癌药物治疗
肺癌化疗的适应证
PS评分≤2(附件6,ZPS评分,5分法)
重要脏器功能可耐受化疗
对于SCLC的化疗PS评分可放宽到3。
鼓励患者参加临床试验。
肺癌药物治疗
肺癌化疗的原则
KPS<60或ECOG>2的肺癌患者不宜进行化疗,SCLC的化疗PS评分可放宽到3。
×109/L,×109/L、血小板少于6×1010/L,红细胞少于2×1012/L、
肺癌患者肝、肾功能异常,实验室指标超过正常值的2倍,或有严重并发症和感染、发热,出血倾向者不宜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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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nofsky评分(KPS,百分法)
60分:生活能大部分自理,但偶尔需要别人帮助,不能从事正常工作。
50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经常治疗和护理。
肺癌药物治疗
Zubrod-ECOG-WHO 评分(ZPS,5分法)
2分:能耐受肿瘤的症状,生活自理,但白天卧床时间不超过50%。
3分:肿瘤症状严重,白天卧床时间超过50%,但还能起床站立,部分生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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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化疗的原则
治疗2周期后病变进展,或在化疗周期的休息期中再度恶化者,应当停止原方案,酌情选用其他方案;化疗不良反应达3-4级,对患者生命有明显威胁时,应当停药,下次治疗时改用其他方案;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应当停药,下次治疗时改用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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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化疗的原则
必须强调治疗方案的规范化和个体化。必须掌握化疗的基本要求。除常规应用止吐药物外,铂类药物除卡铂外需要水化和利尿。化疗后每周两次检测血常规。
化疗的疗效评价参照WHO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或RECIST疗效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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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CR):肿瘤完全消失超过1个月。
(PR):肿瘤最大直径及最大垂直直径的乘积缩小达50%,其他病变无增大,持续超过1个月。
(SD):病变两径乘积缩小不超过50%,增大不超过25%,持续超过1个月。
(PD):病变两径乘积增大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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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IST疗效评价标准
目标病灶的评价:
完全缓解(CR):所有目标病灶消失。
部分缓解(PR):目标病灶最长径之和与基线状态比较,至少减少30%。
病变进展(PD):目标病灶最长径之和与治疗开始之后所记录到的最小的目标病灶最长径之和比较,增加20%,或者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
病变稳定(SD):介于部分缓解和疾病进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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