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核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材料并告知应提供的材料。
前台领取申请表,并告知准备相关材料
网上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申 请
申请人申请
提交委托银行审核、办理转账手续。
材料整理、装订、归档
出具“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审 核
审核相关材料,核定提取业务(支取、转移、销户)金额,受理。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公积金提取)
承办机构: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服务电话:0551— 监督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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