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蔡甸互通改造工程
临
时
用
电
施
工
方
案
武汉市武昌市政工程总公司
京港澳高速公路蔡甸互通改造工程项目部
2013年9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施工用电规划
四、用电原则
五、配电箱设置及安装
六、接地保护与防雷保护
七、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八、电器防火制度
一、工程概况
蔡甸互通位于蔡甸区红庙村,是由Y型+T型组成的复合互通,被交路为十升公路、汉蔡高速公路。十升公路是连接汉阳与蔡甸的重要干线公路,现已按一级公路标准改建。
京港澳高速上跨十升公路,先期修建Y型互通,供车辆上下高速公路;汉蔡高速公路实施时,上跨京港澳高速,后期增设部分定向匝道,供高速公路之间交通转换。蔡甸互通匝道收费站现状规模为2进3出,全部采用人工收费方式。现有收费车道规模已经完全不能满足现有的交通量。
为了提高蔡甸收费站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和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结合现有互通运营情况及未来京港澳高速改造,将现接于十永线的匝道平交口移至汉江南路,以减少进出收费站的车辆与十永线直行交通的互通干扰,同时对收费广场和匝道进行改移和顺接。
新建收费广场匝道约300m,其他4条匝道(A、B、C、D)进行顺接。新建收费广场1处,收费管理处1处,涵洞1道。
二、编制依据
1、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管理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建设部有关规范
3、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
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三、施工用电规划: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送配电方式,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机动车道、起重机等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如果达不到安全距离的要求,必须采用防护措施。
2、施工管理及营地的生产、生活用电将直接从新点的当地变压器低压端接入。
3、其他各部位的施工用电将采用柴油发电机直接为施工设备及现场照明供电。
四、用电原则
1、 配电原则
⑴ 施工配电采用总箱、分箱、开关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
⑵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⑶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如设置在同一箱内,动力和照明分路设置。
⑷ 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⑸ 开关箱和配电箱均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否则,应做特殊防护处理。
2、 配电箱设置原则
根据用电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工期紧、机械设备多等实际情况,做以下布置:
⑴ 分配电箱设置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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