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件
〔2016〕号
关于印发《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为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请遵照执行。
医院
2016年8月27日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所有部门、科室。
二、定义
(一)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四)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职 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
2、审核通过医患沟通办公室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患沟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医患沟通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主 任:
成 员:
职 责:
1、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2、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3、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4、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及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的工作;
5、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6、负责医疗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资料的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7、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三)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组 长:科主任
副组长:护士长
组 员:科主任指定
职 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录;
2、督促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部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部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和落实
医务部每年组织2次全员性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的培训及考核;
科教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性的三基知识、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
科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三基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二)实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科室医疗及安全质控小组定期自查医疗安全隐患,
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2、科室发生医疗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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