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规约(龙腾湾).doc天利•龙腾湾临时管理规约
为维护天利•龙腾湾(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 作环境,同意签订本《临时管理规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物业一指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业主一指房屋所有权人。
使用人一指物业的承租人或以其他形式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共用部位一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公 共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共用设备一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 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 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共用设施一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 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天利•龙腾湾 ;
物业类型: 酒店式公寓 ;
物业业主总户数: 2307户 ;
总建筑血积(m‘): 。
第三条业主的权利
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 权利;
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 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 建议物业服务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提出咨询,并得到答复;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 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执行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
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 物业服务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服务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 业服务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 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 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 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业主如请物业服务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 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 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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