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 24 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 工作的性质 、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
作常规,掌握急救医 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 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 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
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
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 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 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
(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 通知后,必须在 5~ 10 分钟内接诊患者, 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 10 分钟不到的医师, 急诊室护士随时通 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 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 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 6 个月。 实 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 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 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 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
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 观 察病情变化 , 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
情稳定后 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 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 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
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
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 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
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 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 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 诊 抢 救 室 工 作 制 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 用(尤其抢救室) 。抢救的人 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 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
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 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 周时重新灭
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
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
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
(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 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 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 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 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 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 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 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
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天,最多不超过 1 周。
门、急 诊 首 诊 负 责 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
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 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
绍其病种及应去 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
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 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 . 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
(二) . 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
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 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
提前离开, 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 . 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
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 ,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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