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doc北京市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 发布2009-10-23 14:59:52来源:北京大学人 民医院浏览次数:551关键词:医保患者就医须知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
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由于2009 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 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 急诊病历手册”。
2、实施门诊划卡结算您该如何看病?
4、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计算 机打印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打印有本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 算结果。
“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 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指按照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及本年度发生费 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与支 付的费用总额。
“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医疗保 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
“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即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次个人负担金额。
“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门诊大 额医疗互助资金为参保人员已累计支付的总额。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二“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本次个人负担
5、怎样了解社会保障卡就医相关政策?
答:参保人员对“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政策有不明白的,可以拨打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只收市话费)了解具体内容,查询社会保障卡信
息可拨打服务热线96102 (只收市话费)。
3、当您遇到急诊、卡丢失、损坏、补办期间和特殊问题时:实施门诊划卡结算 您该如何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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