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儒阳法”论
【摘 要】“阳儒阴法”是一个误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阳儒阳法。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都是被公开作为专制统治的思想工具,成为封建意识形态。
【关键词】阳儒阳法 阳儒阴法 封建意识形态
这个题目表达了一个新的观点,可以说等于是对于传统的“阳儒阴法”论的驳论。在理论界,“阳儒阴法”论是一个通识,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公开倡导儒家思想而又暗里使用法家谋略,是阳柔阴刚合体的政治文化。这个说法是需要检讨的。从中国历史的实际看来,法家思想从来都不是暗里使用的,而也是公开使用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都是被作为了专制统治的工具,所以说,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是被使用的,使用一词,通俗而达意。整个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可以称之为“阳儒阳法”。
这第一个问题,是要说说所谓的封建意识形态,是指封建社会钦定的封建思想理论,而与之对应的则是民间的观念和思想,两者当然是有相当的交集内容的,但不是等同的,有必要区别开来。阳儒阳法,就是封建意识形态。什么是封建社会,现在也仍然有着争议,且大有反转传统成说之势。传统成说认为封建社会是从战国后期到清朝终结的两千余年的中国社会,基本上就是皇权社会。反对的观点一直认为封建乃封邦建国之意,其典型时代是在西周,周朝才真正是封建社会,而周朝之后则恰恰不再是封建社会。本文则特别以为,所谓封建社会,可以指称从西周开始的封邦建国一直到秦始皇后的皇权一统社会直到清朝终结。
这个观点的实质是认为,秦始皇秦朝开始的新制度,从社会结构的本质看,并没有中断封邦建国的国家体系国家机制。郡县制是官吏取代邦国制的贵族来管理郡县,虽然官位不世袭,但依然是一世的土皇帝,跟邦国的贵族一样是土皇帝。而以前的邦国制,也可以看作是古代的自治州。所以,整个国家结构依然是一个皇帝与大大小小的土皇帝的关联,是一个权力分肥的体系。作为同样的土皇帝,郡县官吏跟皇帝的政治关系也依然是如同贵族一般的朝觐、进贡、勤王,其间的差别主要是“技术性”的不同。例如,秦始皇秦朝之前,就有诸侯国实行郡县制,主要由于交通信息等技术限制而未能发展。故而,秦始皇秦朝开始的新制度,就是首先着意解决了交通信息等技术性问题,“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可以说,郡县制的大一统新制度,就是在技术性基础上建立完成起来的。而从《礼经》记载的内容看,封邦建国的周朝,天子对于诸侯国的统治,也是以王畿为轴心,越远越疏于管理,最远的地方只是象征性统治罢了。何哉?交通信息所局限也。在技术条件许可下,新制度的郡县跟旧制度的邦国都同样是对天子皇帝朝觐、进贡、勤王,基本关系是同质的、同构的。郡县制与封建制的差别,与其说是制度上的,毋宁说是技术上的。因而,所谓封建意识形态,乃是指的从西周开始的封邦建国一直到秦始皇后的皇权一统直到清朝终结的长时期的官方的封建统治思想理论。
这第二层意思,来简要说明儒法一体构造了中国传统意识形态。首先说明的是,儒家和法家的思想渊源都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的礼(德)与刑。就基本思想而言,儒家讲求礼(德)治,法家讲求刑(法)治,可以说是各取其半,这就为后来的儒法一体奠定了坯模。学者们早有指出,在孔子及早期儒家思想和文化气质方面,与周代文化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结关系。孔子感叹“吾不复梦见周公”,荀子更直言周公为第一代大儒。另一面,也如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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