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doc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爆破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非矿山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本制度。
一、矿山矿长是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必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对违反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和《非矿山山安全规程》规定的,追究责任,从严处罚责任人。
二、爆破物品购置审批:
1、矿山使用爆破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企业根据生产实际的需用量填写购置计划申请报批表,矿长签署购置意见,企业加盖公章,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县安监局审批,企业采购人员凭报批表到指定经销单位办理购买等有关手续。
2、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购置矿山专用爆破物品,不得从非正规渠道购置爆破物品和使用非矿用爆破物品。
3、购置的爆破物品实行专车、专人押运,不得夹带或达乘非专用车辆。
4、所购置的爆破物品抵运后,必须及时清点入库,并
做好库房台帐登记等管理工作。
三、爆破物品使用领退:
1、领退爆破物品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
2、放炮员应按当班所需数量,开具领料单经审批后领取。
3、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当班退回库房,完清领退手续。
4、领炸药、雷管时,严禁人员带点火用具和吸烟进入库房。
5、领退爆破物品时,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库房。
6、严禁其他人员代替放炮员领退爆破物品。
四、爆破物品库房管理:
1、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制度》和库房保管、领退登记制度。
2、保管员发放、收回的爆破物品要严格检查,坚持收、发登记、报批、签字制度,坚持每天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并报告矿长。
3、库内储存的爆破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不同类别、不同型号的炸药、雷管分库分类储存,做到库内物品堆放排列整齐,严禁混放、乱堆乱放和堆放其它禁放物品。
4、库房保管员、放炮员(凡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上班和领取爆破物品。
5、搞好仓库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6、民爆库房必须按公安部门要求设置避雷装置,落实防盗报警装置和犬防措施。
五、爆破物品井下使用管理:
1、井下只准用矿山许用炸药和电雷管,不得使用两种不同性质或两个不同厂家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变质炸药和非矿山许用炸药。
2、井下使用的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专用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丢、乱放。
3、运送炸药、电雷管必须分离装运,并由放炮员、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