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条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 , 使饮食建筑符合适
用、 安全、 卫生等基本要求 , 特制定本规范。
第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 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
饮食建筑设计 ( 包括单建和联建 ) :
一、 营业性餐馆 ( 简称餐馆 ) ;
二、 营业性冷、 热饮食店 ( 简称饮食店 ) ;
三、 非营业性的食堂 ( 简称食堂 ) 。
第 条 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 一级餐馆 , 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 , 餐厅座位布置
宽畅、 环境舒适 , 设施、 设备完善 ;
二、 二级餐馆 , 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 , 餐厅座位布置
比较舒适 , 设施、 设备比较完善 ;
三、 三级餐馆 , 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 条 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 一级饮食店 , 为有宽畅、 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 , 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
二、 二级饮食店 , 为一般饮食店。
第 条 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 一级食堂 , 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
餐饮建筑设计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