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装 饰 合 同
甲方:湖南省长沙监狱
乙方:长沙市一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长沙监狱宿舍区门禁系统安装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及预算金额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2、本工程按甲、乙双方认定 方案图及项目预算中的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 承包给乙方。凡属工程变化需要增加的施工项目,以甲方现场签证为准。
二、材料
该工程所用的主材:1、门禁一体机(普安达)型号:AN-101
电控锁 型号:GH-213
电源 型号:NU-02
闭门器
2、不锈钢门(规格:304不锈钢、)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按照甲方认可的质量要求(参照原有的同类工程质量)验收。
2、施工中甲方要求修改的部份,由甲方出据更改通知单,由乙方绘修改设计图纸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所增加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施工错误,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乙方应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验收。甲方对施工质量有意见,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乙方应及时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做工考究,否则,甲方有权责令整改,达到工程质量优良。
四、工期
1、从甲方签订合同开始,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90 天。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连续停电、停水(4小时以上)及变更和因空调、弱电、消防及其他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协调处理城管、环保、质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关系,并承担有关费用,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负责提供装修施工用水源、电源和材料保管场所及费用。
3、甲方负责装饰工程所有报建手续及费用。
4、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和协调。
乙方:
1、组织装修队伍按施工方案及进度施工,同时负责施工人员的费用及人身安全。
2、保证在施工现场配备壹名以上的施工管理人员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和协调。
3、严格遵守安装、劳保、治安、防火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负责施工安全并承担由施工引起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4、负责装修施工现场、人员住宿、材料保管等场地的卫生及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六、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
1、依据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及报价单,工程包工总额为人民币 伍拾壹万 元整(¥ 510000 元)。
、乙双方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报甲方审计部门审核, 形成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后再支付预付工程总造价的 95 %。
3、质保期一年乙方留质保金(5%),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增减项目另行计算。
5、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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