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是教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教师劳动的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复杂性、长期性、示范性与创造性的特点决定了教师素质构成的特殊性。教师素质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培养人所必须具有的身心的相对稳定的潜在的基本品质。其本质特点是指教师自身的质量,即教师身心发展的总水平。其构成要素主要是教师的机体素质、文化知识素质、道德素质与心理素质等。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
从社会的角度看,一个民族的群体都是一个一个的个体所组成。每个个体的道德风貌反应出整个民族的发展水平。一个个体的许多道德习惯、道德品质都是从小形成,每一个人从儿童开始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世界观等教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尽管社会风气、家庭环境对儿童的道德品质形成有一定影响,但无法代替教师教育的优秀。因为,教师的教育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无论是德育内容、德育方法,甚至德育手段等都是长期而系统地对学生产生影响。其次,教师的教育具有科学性。儿童的许多行为习惯的培养,教师都是根据儿童成长的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最后,人生最初的二十几年是决定和影响人的一生的发展,是道德观念、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期,而教师是影响的关键因素。教师的主要职能是培养未来的人才。这些人才毕业后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上,对整个国家的文明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把教师提到推进社会向前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师爱是师德的灵魂。教师对学生的爱,简称为“师爱”,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教师要想不愧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就必须在人格塑造上勇于履行“以身立教 为人师表”的道德要求。
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首先是真诚。教育学生不是演戏,决不能搞“两重人格”。只有真正发自内心的、表里如一的、言行统一的美好品德,才能在学生身上产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作用。使他们受到教育和感染,引起他们的共鸣和仿效。其次是人格。学生对教师特有的期望和信赖,往往使他们在观察教师时,产生一种放大效应,教师的一种小小善举,会使他们感到无比的欣喜;教师的一点小小瑕癖,则会使他们产生巨大的失望。所以,教师必须对自己的人格修养提出严格的要求。第三是全面。教师应当使自己尽可能的得到全面的发展,努力形成一种健康、美好、完整、和谐的人格,德与才的分离,言与行的相悖,大节谨慎而小节不拘,聪敏过人而举止轻浮等。对于一名希望成为优秀教师的人来说,都是应当尽量加以避免的。总之从事了教师的职业,就意味着我们的整个人生航程将面临着一种人格上的挑战。我们必须鼓足勇气,义无返顾的朝着人格发展的新高度不断攀登。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道德要求,落实到教师人格塑造上,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热爱科学追求真理
教师要把学生引入科学真理的殿堂,自己就必须具有热爱科学、追求真理的品德。要努力培养出求实、严谨、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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