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大赛简介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是由教育部高等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国际著名半导体公司飞思卡尔公司承办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涵盖了自动控制、模式识别、传感技术、电子、电气、计算机、机械与汽车等多学科专业。竞赛在统一汽车模型平台上,以Freescale(飞思卡尔)16位微控制器作为核心控制模块,自主构思控制方案及系统设计,包括传感器信号采集处理、控制算法及执行、动力电机驱动、转向舵机控制等,从而制作出能够自主识别道路,按照规定路径行驶的模型汽车。比赛以完成时间最短者为优胜,是一项融科学性、趣味性和观赏性为一体的创意性比赛。
“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比赛规则
参赛选手须使用竞赛秘书处统一指定并负责采购竞赛车模,采用飞思卡尔16位微控制器MC9S12DG128作为核心控制单元,自主构思控制方案及系统设计,包括传感器信号采集处理、控制算法及执行、动力电机驱动、转向舵机控制等,完成智能车工程制作及调试,于指定日期与地点参加各分赛区的场地比赛,在获得决赛资格后,参加全国决赛区的场地比赛。参赛队伍之名次(成绩)由赛车现场成功完成赛道比赛时间为主,技术方案及制作工程质量评分为辅来决定。竞赛秘书处制定如下比赛规则适用于各分赛区预赛以及最终决赛。在实际可操作性基础上力求公正与公平参与。秘书处将邀请独立公证人监督现场赛事及评判过程。
一、器材限制规定
1. 须采用统一指定的车模,细节及改动限制见附件一;
2. 须采用限定的飞思卡尔16位微控制器MC9S12DG128作为唯一控制处理器,有关细节及其它电子器件使用之限制见附件二;
3. 其他事项
如果损毁车模中禁止改动的部件,需要使用相同型号的部件替换;
车模改装完毕后,尺寸不能超过:250mm 宽和400mm长,高度无限制。
二、有关赛场的规定
1. 赛道基本参数(不包括拐弯点数、位置以及整体布局)见附件三;
2. 比赛赛道实际布局将在比赛当日揭示,在赛场内将安排与实际赛道具有相同材料的测试赛道供参赛队进行调试;
三、裁判及技术评判
竞赛全国决赛阶段,由组委会全体主任、副主任(或其授权代表)组成组委会执委会负责审查及批准比赛赛优胜名单,受理参赛队对裁判决定提出之异议或抗辩,并作出最终裁决。组委会下设独立的技术评判组及现场裁判组,分别负责技术评分及现场车赛裁判,成绩确认等事项;两个组共同商议决定赛道布局。所有竞赛组织委员会工作人员,包括技术评判组及现场裁判组人员均不得参与除提供S12培训以外的任何对个别参赛队的指导或辅导工作。
在分赛区预赛阶段中,裁判以及技术评判由各分赛区组委会参照上述决赛阶段组织实施。
四、分赛区、决赛区比赛规则
在分赛区、决赛区进行现场比赛规则相同,都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
在计算比赛成绩时,分赛区只是通过比赛单圈最短时间进行评比。决赛区比赛时,还需结合技术报告分数综合评定。
1.初赛与决赛规则
1)初赛规则
比赛场中有两个相同的赛道。
参赛队通过抽签平均分为两组,并以抽签形式决定组内比赛次序。
比赛分为两轮,两组同时在两个赛道上进行比赛,一轮比赛完毕后,两组交换场地,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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