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
上海海事局
船舶防污染
(通用)
CONTENTS
1、概述
2、船舶防油污结构与设备
3、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结构与设备
4、船舶防止垃圾污染与设备
5、常见缺陷与处理
PART 1
概述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在内河航行的船舶不得向水体排放废油、残油和垃圾,在内河航行的客运、旅游船舶,必须建立垃圾管理制度”。
内河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下列污染:油类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污染、其他有害污染:船舶噪声、防腐涂料等。
概述
1、防污证书及文书的检查
2、防污设备的检查
3、防污染操作性检查
概述
污染的主要途径
PART 2
船舶防油污
结构与设备
船舶防油污结构与设备
含油污水定义:系指含有原油和各种石油产品的污水,包括油舱压载水、洗舱水、机舱含油舱底水、油渣等。
油水分离设备:系指分离器或过滤器或两者的组合装置,其结构能保证排往舷外处理水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
(ppm浓度 part per million的简写,用溶质质量占全部溶液质量的百万分比来表示的浓度,也称百万分比浓度。ppm就是百万分率或百万分之几)
一般规定
装设油水分离设备和排放控制系统;
装设污油水舱(柜)、污油水舱(柜)和污油舱(柜)的结构满足有关要求。
泵、管路和排放接头的布置。
设置标准排放接头。
配备《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
配备《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上垃圾管理计划》。
《04检验规则》增加了:处理水的取样
船舶防油污结构与设备
船舶防油污结构与设备
生活污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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