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社保贷管理办法.doc东方世纪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社保贷”信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东方世纪与p2p的业务合作,大力发展区内小微企业贷款 业务,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法人“社保贷”是指授信金额60万元(含)以内的 企业对公贷款。其中小微企业适用对象为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 下的企业。
不接受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盈利性组织 作为借款企业。
3、 业务模式
渠道负责获客,东方世纪和p2p共同风控,p2p负责平台放款,东 方世纪和渠道共同兜底。
如果发生代偿,由渠道和p2p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章基本规定
1、授信要素
:法人社保贷。
:优质小微企业。
:不超过60万元。
:6个月
5贷款定价:综合成本不超过月息三分
2、 借款人准入条件
1年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优质小微企业,主要是生产企业和贸易 公司;不含大中型企业、房地产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借款人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借款人在其经营模式上,有二年以上的经营活动和从业记录。
,有6个员工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 ±o
5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征信良好,银行征信记录中 无累计6次或连续3次的逾期或欠记录,无尚未结清的不良贷款记录。
6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当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对 其不利的民事案件,没有被执行案件。
7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贷款机 构不超过4家(含钱盘网)。
8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区户口,区外户口的(不含港澳台人士), 必须在区内有房产。
3、 贷款额度的核定
1、 按企业提供的近6个月的经营性结算流水,推算全年收入,按 年收入的25%核定借款金额。适用于流动资金需要,最高60万元。
2、 按企业的采购合同或者产品订单金额的80%核定借款金额,适用 于临时性的资金需求,最高60万元。
“社保贷”中,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和全体股东须为贷款
提供全程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企业不得为制裁类或监管类高风险或高污染企业。
6借款企业有稳定的赢利模式和稳定的现金流。
7实际控制人必须为本地户籍或借款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在本地居 住和工作。
第三章风险控制要求
2、行业准入要求
,企业应具备经营资质,且不得有涉黄、涉赌、 涉毒及涉黑行为。
,对于环保不达标企业应予以限制。
3关注行业风险,对于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应谨慎办理贷款。
3、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1金额: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期限:最长6个月,到期后可申请续贷。
3利率:总成本不超过月息三分。
4还款方式:先息后本,手续费前置
4、 贷款担保
1可采用信用方式或自然人连带保证的担保方式。
4、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须为贷款提供担保。
5、 保证金管理
法人“社保贷”业务可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来降低贷款风险。 收取保证金属于风险控制手段,单笔贷款金额10%的自有资金作为贷款 保证金。
6、 贷款用途
贷款只能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业务
法人社保贷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