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料参考首选永川区内农村公路短线客运片区经营权公开招标文件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专业资料参考首选总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投标企业须知………………………………………………… 6 第三部分:部分招投标文件格式………………………………………… 19 专业资料参考首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经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永川区交通局对区内农村公路短线客运片区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投标。 1. 项目名称: 永川区内农村公路短线客运片区经营权。 2. 项目内容: 将全区农村公路短线客运经营范围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 一个片区确定一家经营企业,片区划分如下: ⑴南部片区,包括朱沱镇、松溉镇、何埂镇、仙龙镇、五间镇、吉安镇、卫星湖办事处、南大街办事处黄瓜山以东的区域。⑵西北片区,包括来苏镇、宝峰镇、永荣镇、红炉镇、双石镇、青峰镇及南大街办事处黄瓜山以西、胜利路办事处成渝高速公路以南的区域。⑶东北片区,包括三教镇、板桥镇、金龙镇、临江镇、大安办事处、陈食办事处、中山路办事处、茶山竹海办事处、胜利路办事处成渝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 3 、投标人资质:永川辖区内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其中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在永川经营的永南分公司、永北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由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1 )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份(现金)。(2 )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转帐)。(3 )缴纳时间:标书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在 2010 年 12月 27日 15: 00 时前交纳。(4 )缴纳方式及退付:标书费以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纳, 并由永川区交通局开具收据, 收款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帐号: 50001143600050006495 、开户行: 永川建行( 备注: 永川区交通局 20150150 )。专业资料参考首选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次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投放农村公路短线客运车辆运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退回中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投标企业,我局均不予认可, 其投标行为无效。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企业可登陆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的确认方式: 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日即 2010 年 12月 27日 15: 00 时以前,将“投标确认函”( 格式详见第三部分) 投递到永川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投标确认函须装入密封袋进行密封,封面须注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递日期,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未按以上规定密封、标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投标确认函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0 年 12月 28 日上午 9: 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0 年 12月 28 日上午 9: 30。 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办件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处。 9.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同时,投标人须向永川区交通局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详见第三部分)。过期递交投标确认函和招标文件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0. 开标时间: 2010 年 12月 28 日上午 9: 30。专业资料参考首选 11. 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12. 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 230 号二楼。联系人:吴女士;电话: 49808690 。届时参与投标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参加开标。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2010 年 12月 20日专业资料参考首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1. 申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永川区农村公路短线客运片区经营权的招标。 投标企业参与本招标项目时,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企业自理。 经招标确认的中标人对中标项目未经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擅自转让经营权。 2. 定义 “招标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投标企业”系指响应邀标人要求, 向邀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永川辖区内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 “日”为日历日。 3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