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资源税过低危及公平
在辽宁建昌县,锰矿的开采成本每吨只有300元左右,其中上缴政府的资源税只有6元。按每吨售价1200元计,再扣除部分不可预知的费用,矿主可从每吨锰矿中赢利800元左右。产量较高的矿主一年可开采锰矿石一二十万吨。也就是说,这些矿主一年收入能够达成一两亿元。
在多种资源矿产品价格连续走高的背景下,中国的资源税率尽管经过几次调整,但税率仍过低,严重危及中国的可连续发展。
过低的开采成本必定造成大量私人资本涌入,由此产生资源浪费、生态破坏及安全问题,并以少数人的轻松暴富,危及社会公平。
巨大利差令少数人暴富
伴随资源类产品价格的连续走高,采矿业“价高税低”的巨大利差,使本该由国家取得的利益(可用于调控收入差距及枯竭后产业调整),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快速流入私人腰包,在使少数人轻松成为千万、亿万富翁。
资源税率不合理,在资源富集区还造成大量社会问题。
首先是门槛过低造成大量短期开采行为。偏低的资源税激发了业主投资开采的主动性,因为价格居高不下,矿主开采热情膨胀,出现大量不科学的短期开采行为,在资源受到破坏、造成浪费的同时,环境也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而在资源枯竭以后,矿主一走了之,遗留大量废料等环境治理问题给了当地政府。
其次是拉大了资源性地域贫富差距。矿产资源的大量开采即使给矿主带来滚滚财源,但当地的群众收入却不高。建昌县谷杖子乡全乡有万人,到矿山打工的有3500多人,占劳动力的80%。近几年来,矿石价格上涨了近10倍,采矿成本并没有翻倍,工人的工资也没涨多少。
三是形成一系列治安安全隐患。低成本进入,低成本开采,由此形成大量安全隐患;而日渐拉大的收入差距,也造成社会治安等很多问题,为此政府不得不以较大的精力、人力、财力来处理这些问题。
“调税率改征管”势在必行
尽管政府数次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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