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饮水有害健康现代科学先驱之一, 毒理学之父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 说过, “只要剂量足,万物皆有毒”(The dose makes the poison) 。水本身同样适用于这条毒理学的规则。对许多人来说, 饮足够量的水是保健要诀, 而水也有毒的观念则超越了常识。水在生活中的确是有益有价值的东西,但不懂得水过量则有毒的道理可能让人付出巨大的代价。美国加州的 KDND 广播电台在 2007 年举行了一场憋尿获 WII 游戏机大赛(Hold Your Wee for a Wii) , 在这一场大赛的直播过程中, 一个护士打电话警告主持人水中毒可以让人丧命, 但未能阻止喝水比赛的继续。比赛坚持完成, 代价是参赛者杰丽芬· 斯尊基(Jennifer Strange) 在几小时后因水中毒丧命; KDN D 电台赔偿了 1658 万美元,同时名誉蒙受巨大损失;主持人以及该节目相关的 10 余名雇员丢掉了工作。而国内媒体也曾报道,长沙某孕妇听说多喝水可美容, 于是每天喝 3 升水, 4 天后因尿血而送院治疗。在动物实验中, 用鼠测量水的半数致死量( 能杀死一半实验动物的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或游离辐射的剂量)是每公斤 90 毫升。考虑到一只大鼠不超过 800 克, 70 毫升左右的水就可能毒死一只鼠,不过如何让鼠愿意喝下那么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鼠循着本能, 是不会喝下中毒剂量的水的。诉诸暴力给鼠灌水对于科学家而言是不得不为, 在人类同样有此类水中毒致死案例, 要克服受害者的反抗倾向, 就要求施暴者有远超过受害者的生理优势,不难猜测,这多半发生在成年人欺负未成年幼儿。在医学文献中已有多起饮水虐待致死报道, 都是家长或者小孩的照看者作为对小孩的惩罚, 强行给他们灌水或者强迫他们大量喝水, 最终孩子水中毒而亡。人依循本能是不会喝下那么多的水的, 但有各种因素可以突破人的本能防线, 最终导致水中毒, 严重者会死亡。在虐待致死之外, 还时常看到美国大学的兄弟会因为无知与愚蠢造成类似于虐待的后果。在 2005 年 2月, 加州州立大学的学生马特· 凯林顿(Matt Carrington) 在兄弟会入会仪式上被要求大量喝水, 最终死于水中毒, 次年加州通过马特法案,认定欺辱性的仪式为重罪,以汲取他不幸丧生的教训。因为水中毒丧生更多的是吸毒, 毒品摇头丸让使用者精力充沛、兴奋愉悦、常常通宵达旦参加派对, 体力过度消耗、大量出汗让摇头丸使用者大量喝水, 同时摇头丸刺激身体分泌过多的抗利尿激素, 导致尿量减少与水潴留, 最终出现典型的水中毒, 严重者危及生命。前不久在 2013 年 9月, 一名 20 岁的荷兰学生就因为摇头丸导致水中毒而死亡。大多数减肥者都因为意志力不够而前功尽弃, 但强意志力如果使用不当就很危险。在 2008 年底, 英国哈德斯菲尔德的一位 40 岁的中年妇女参加了一个叫“轻体行动”(LighterLife) 的减肥项目, 在三个月内每天只摄入 500 卡的热量,饿慌了就喝水,最终水中毒丢失生命。当人发生心理障碍时, 会有一些人产生强迫性喝水症, 因之突破人的保护性本能,如果亲友未能及时认识到患者的心理疾病,将之送医, 及时阻止不适当的大量喝水, 其结果就会是灾难性的水中毒, 由于这类病例的罕见性, 医院医务人员都可能丧失警惕, 让病人死亡在医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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