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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doc.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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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龙文区人民政府( 2009 年 12 月) 为保障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征地拆迁的顺利开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漳州市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和《漳州市区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 制定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征地、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征地拆迁范围、安置地点和安置房价格 1、征地拆迁范围: 东至规划七号路, 南至水仙大街, 北至规划新浦东路,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2 、安置地点: 威山新村二期 3、安置房价格: 安置房价格暂定为 2000 元/㎡; 安置房实际建设成本和小区公共配套建设成本按实结算(以审计为准)。三、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期限拆迁人: 漳州市妇幼保健院。—2—拆迁实施单位:漳州益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迁期限:以征地拆迁公告规定时间为准。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费用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漳州市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 的通知》(漳政〔 2001 〕综 153 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区建设征地拆迁中有关问题的批复》(漳政〔 2004 〕综 109 号)规定补偿。 2 、港道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漳州市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 的通知》(漳政〔 2001 〕综 153 号)规定的养殖水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3 、坟墓补偿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金斗”墓补偿标准 300 元/ 座、土墓 600 元/ 座、水泥墓 1000 元/ 座。五、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或已向原龙海市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但因规划调整至今未建的个人建房用地和企业用地,按漳政〔 2004 〕综 109 号文规定进行补偿。 1、若无法提供原始票据的企业, 其税费退还参照征地年度相同或相近、票据保留完整企业缴纳的税费标准给予退还。 2、无法提供原始票据的个人建房, 其税费按以下标准计算补偿。① 1992 年以前(含 92 年)和用具结书形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每平方米 15 元标准予以补偿; ② 1993 年以后(含 93 年)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参照漳政〔 2004 〕综 109 号文第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执行。?—3—?六、个人建房用地和企业用地批多建少的空地部分的补偿 1、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用地, 其批多建少的空地部分(含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不予安置补偿的建筑占地、道路、围墙占地及埕地)已缴交的税费予以退还,并给土方回填和征地补偿,但不计算利息。补偿标准参照漳政〔 2004 〕综 109 号文第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执行,若无法提供原始票据的企业,其税费退还参照征地年度相同或相近、票据保留完整企业缴纳的税费标准给予退还。 2、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个人建房用地, 其批多建少的空地部分已缴的税费予以退还,并给土方回填和征地补偿。补偿标准参照漳政〔 2004 〕综 109 号文第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执行。无法提供原始票据的个人建房,属 1992 年以前(含 92 年)和用具结书形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按 15元/ ㎡标准予以补偿。七、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原则 1 、货币补偿原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房屋搬迁腾房并签订协议的, 由拆迁人一次性付清拆迁补偿款及奖励金。 2 、产权调换原则。住宅与店面原则上不予互换,少数被拆迁人确有具体困难的, 经项目征迁协调小组集体研究后同意后, 按照“调换相应产权面积、差价互补、限量扩购”的原则进行调换。 3 、实行先搬迁先选房原则。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搬迁腾房并签订协议的,由拆迁人发给被拆迁人“封房单”,被拆迁人凭“封房单”顺序号换取相应的“选房证”顺序号。—4— 4、违章建筑一律不予以安置原则。违章建筑一律不予以安置。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并签订协议的,按本《方案》中第十二条优惠及奖励办法规定的给予一定奖励。八、住宅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1 、凡拆迁范围内的住宅, 1998 年地形图上有标注的,按实际丈量面积给予安置补偿( 即被拆迁住宅现状与 1998 年地形图上标注的住宅一致的) 。安置补偿后被拆迁人宅基地一律归国有,不再领取土地补偿费。房屋新旧补差价详见附表一。 2 、凡征地拆迁范围内的住宅, 98 年地形图遗漏和标注为在建的住宅,经项目征迁协调小组认定并公示通过的,有用地手续的按第 1 点给予安置补偿;无用地手续的按本条第 1 点给予安置补偿,但不享受搬迁奖励。 3 、货币补偿标准: (1 )住宅用地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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