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用品采购招标方案
××××学生食品用品商家定点采购
招标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学校大宗食品用品采购进行招标,并将中标商作为定点采购商,为期一年,具体招标办法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食用油、大米、面粉(一级)
2、蔬菜(土豆、大白菜、白萝卜、小白菜、南瓜、菜花、胡萝卜、西红柿、洋葱、黄瓜、西兰花、海鲜菇、土豆粉、豆皮、娃娃菜、黑木耳、葱、冒菜、藕、冬瓜、莲花白菜)、水果类(苹果、香蕉、橘子、梨子、西瓜)、肉类(含猪肉、鸡肉、牛肉)、调味品类(食盐、花椒、八角、草果、酱油、食醋、味精、鸡精、生姜、豆瓣酱)
3、副食类(藏面条、面片、宽粉、面包、饼干、白糖、砖茶、空心面、奶粉、粉条)
4、学生生活洗漱卫生用品:碗筷、毛毯、暖瓶、洗漱套装(洗脸盆、牙膏、牙刷、毛巾、香皂、擦脸油、梳子)、拖把、扫把、洗衣粉、肥皂、洗洁精。
二、资质要求
投标项目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将投标书在我校招标公示后的三天内送达,否则不予以受理。
在投标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
2、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并提供相关投标样品。投标样品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标准。
三、申报办法
1、投标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认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中学总务处申报。
2、申报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2日 。
3、申报地点:××××总务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四、投标书的填写与递交
1、填写投标函一份(见附件1)。
2、填写投标单位简介表一份(见附件2)。
3、填写投标报价单一份,投标报价包括成本、运输、装卸、税金、政策性收费等。(见附件3)。
均价格最低的商家,即为中标方。
六、付款方式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用品必须质量可靠,经学校管理人员核对样品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招标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八、安全责任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的食品有以下问题,我校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8)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九、相关规定
1、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合同。
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价格不能高于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一经发现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的,我校将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结算时执行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格。
3、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上浮超过3%时,中标人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待我校进行市场调查确定属实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周后调整进货价。
4、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下浮达到3%时,中标人必须立即通知我校,并于一个星期内调整价格。如中标人未及时通知我校并且未将供货价格下调,致使供货价格高于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我校将予以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结算时执行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格。
5、中标人必须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6、食堂的菜品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小范围的改动,定点商家要全力配合。
7、菜品的价格一律实行冬季价或者夏季价格。
8、若中标人签订协议后未能履行协议的,合同自动失效。
9、中标人在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视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商家为学生食品用品定点供应商,为期一年。
11、中标人能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和制度,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物美价廉,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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