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一、征集任务、对象和条件
,自愿应征。
: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大专(高职)学生;男生年龄为2012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女生年龄为2012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户籍为本市户籍或上海大学集体户籍。
入学前为外省市户籍学生若未将户籍迁至学校集体户籍的,可先报名,待获得入伍通知书后至新兵运输前将户籍迁至学校集体户籍。
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含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生身高为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
三、征集方法和实施时间
符合条件的适龄在校男、女学生在就读学院向学院征兵工作小组报名应征;由校武装部指导学院进行政治审查;学校和宝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一下简称区征兵办)分别组织体格检查、政审复查等工作;符合征集条件、应征入伍的学生,由宝山区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具体工作实施时间:
10月15日
(10月15日至10月23日)
校、学院征兵再动员、组织学生前往校武装部登录系统报名。
(10月24日起至11月30日)
校、学院、区征兵办组织体检(校、区二级)、病史调查、心理检测;政审(初审、复审、联审)等工作。
(12月1日起至12月9日)
校、学院、区征兵办对“双合格人员”走访;定兵(一级、二级、三级);复检、复审;张榜公布新兵名单;发放入伍通知书等工作。
(12月10日起至12月31日)
学院、校、区征兵办对应征入伍大学生进行入伍教育;召开欢送会;新兵档案整理,交接;新兵运送等工作。
(12月26日至12月31日)
学院、校武装部认真进行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总结。学院征兵工作总结报送校学工办、武装部;校武装部负责“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总结”,报送区、市征兵办。
根据通知,新兵入伍批准(军龄起算)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
以上征集工作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以及局部调整以校武装部通知为准。
四、优待政策和保障
第一条:保留学籍,直至义务兵服役期满后的一年之内。服役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复学,承认原已修学分。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准予复学(服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可复学)。
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安置部门不负责安排工作,不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
第十条: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服满现役退役后复学的,给予24个
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