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docx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职员抵达退休年纪,没有养老保险的,能够一次性交满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以下就是X做的整理个人补缴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期望对你们有用。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础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含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止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含按要求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要求确定和征收。
  ◎有关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施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有关中止缴费人员补缴
  实施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多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止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要求的应参与企业职员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要求,为和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协议制和实施暂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暂时工)参与基础养老保险。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础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能够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和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实,和工资收入凭证,经确定后,由企业和职员个人从要求实施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础养老保险费。在2021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能够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久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许可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员全员参保,补缴基础养老保险费。在2021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能够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21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要求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马上企业和个人实施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含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还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员。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础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第二年起参与基础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21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21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21年全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元,核定2021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应核实2021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员,和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已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中止或虽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协议制和实施暂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暂时工),现自己申请补缴基础养老保险费的,可将和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应补缴的时间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础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和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至以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未缴费的时间,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进行补缴。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书犹药也
  • 文件大小17 KB
  • 时间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