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蔬菜基地建设标准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 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精神, 规范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 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蔬菜生产及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 提出蔬菜基地建设的基本标准。一、布局选址要求基地蔬菜是商品性很强的农作物,绝大多数蔬菜含水量多、体积大, 容易变质腐烂, 不耐储藏运输, 又是广大人民生活天天需要的副食品, 因此, 蔬菜基地建设的布局选址要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原则 1、统一规划, 分步实施。根据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布局要求, 统一规划,制定统一标准,逐年稳步推进,按重点分步实施。 2 、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丘陵、平坝、旱地和稻田等不同类型分类提出要求, 注重提高蔬菜生产基地的产出水平。通过排灌渠系、田间道路、耕地地力改良等的建设, 使整治建设后的蔬菜基地能基本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 3 、分片布局,突出重点。全市蔬菜基地按三大区域布局, 一是以潼南为核心的遂渝高速公路沿线蔬菜带, 武隆为重点的高山反季菜基地, 作为重庆主城时鲜蔬菜的重点供应基地; 二是以石柱、涪陵为重点的三峡库区加工蔬菜带; 三是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及区县自平衡蔬菜基地。以重点区县和基地带动全市蔬菜产业的全面推进。 4 、集中连片,适度规模。新建蔬菜基地要相对集中连片规划 5000 亩以上,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模要连片达到 500 亩以上;适度规模达到 50% 以上,蔬菜商品生产率在 80% 以上。 5、鲜加结合, 突出特色。以时鲜销蔬菜供应为重点, 鲜食与加工相结合, 实现全年均衡供应为目标, 每个基地要突出自身特色。(二)要求 1 、产地环境。蔬菜基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蔬菜基地空气中各种污染物含量不应超过附表 1 所列的浓度值; 蔬菜基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含量不应超过附表 2 所列浓度值; 蔬菜基地各种不同土壤中的各项污染物含量不应超过附表 3 所列的限值。 2 、地形地貌。新建蔬菜基地应选择在相对平缓地建设,坡度控制在 25° 以内。早春蔬菜基地应建在海拔 300 米以下,高山反季菜基地应建在海拔 800 米以上地区。 3 、交通。新建蔬菜基地应紧邻公路或已经规划农村公路建设的通达区域。合理配备田间机耕道、板车道、田间便道, 满足蔬菜生产要求。 4 、土壤。蔬菜基地的建设区域,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基本农田管理、有明确的区域范围, 按小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实施。耕地经开发整治后, 做到地平土碎, 土层深厚( 活土层大于 20cm ), 土壤肥沃,保水保肥性能好。 5 、排灌。基地水源有保证,伏旱季节 40 天无雨能保灌溉, 其它季节 70 天无雨能保灌溉; 雨季能排渍, 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 日降雨量 150 毫米不受淹,特大洪水有对策。 6 、综合利用。蔬菜基地经整治后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复种指数, 开发秋冬季农业, 促进农民增收, 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二、建设内容与标准(一)排灌设施充分开发河流与地下水资源及天然降雨, 合理布局和修建灌排水沟、拦山沟和动力提灌或塘、库蓄水设施, 提高抗灾能力和水源利用。地面排灌水工程按十年一遇标准设计, 三日暴雨不淹田,一日内排除积水,干旱能满足蔬菜生长
重庆市蔬菜基地建设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