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教字[2010] 号
蒙 阴 县 教 育 局
蒙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公布《蒙阴县2010年学校素质教育
目标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更加全面科学的评价各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现将《蒙阴县2010年学校素质教育目标管理方案》予以公布。望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附件:蒙阴县2010年学校目标管理方案
(此 页 无 正 文)
二○一○年五月
主题词:素质教育 目标管理 方案
蒙阴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 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蒙阴县2010年学校素质教育目标管理方案
说 明
本方案设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几个主要指标,由教干教师管理、学校管理、学校安全、教学管理、财务后勤管理、教育装备、学前教育、成教与职教招生、教育专项督查、学生素质发展检测等十个目标管理方案构成。本方案既是全县学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全县学校工作督导评估的标准和依据。通过本方案的贯彻实施,促进全县学校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考 评
1、各单项工作目标考评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业务考评由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监督实施,由有关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其中专项督查、普教、安全、教研、人事等工作一年度检查两次,有关项目最后得分取两次的平均分。
2、学校分组。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县教育局对中小学进行分组评价,共分6组。①县直小学组:一小、二小、八一希望小学;②县直初中组:三中、八一希望小学初中部③高中组:一中、实验中学;④乡镇小学组:乡镇中心小学(含蒙城中学小学部、刘洪中学小学部、蒙阴镇实验学校小学部、蒙阴二中小学部);⑤乡镇中学组:乡镇中学(含蒙城中学初中部、刘洪中学初中部、蒙阴镇实验学校初中部、蒙阴二中初中部)。⑥ 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按有关考核方案考核.
3、学前教育和小学组一起考评,职成教育和初中组一起考评。
4、奖励:
(1)当年被评为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在总分中分别加50、10分。
(2)当年被评为省、市级教学示范学校的,在总分中分别加40、10分。
(3)当年被评为省、市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的分别加40、10分。
(4)当年通过市级一、二类幼儿园验收的乡镇在总分中分别加15、。
奖 惩
1、先进单位
(1)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总成绩分别列全县乡镇中学前6名、中心小学前6名的学校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称号。
(2)县直初中(三中、八一希望小学初中部)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总成绩第一名的学校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称号;县直小学(一小、二小、八一希望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总成绩第一名的学校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称号。
(3)高中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成绩分别评估,教育教学管理第一名或教学成绩第一名的学校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获得教育教学管理第一名和教学成绩第一名的学校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称号. (4)凡教育教学综合督导评估成绩较上一年提高2个以上(含2个)名次的学校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进步奖”(已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奖的不再获此项奖)。
(5)凡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在各中小学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或在学校管理方面确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的学校,颁发“教育教学工作创新奖”。
(6)特殊教育学校的学校管理成绩居县直小学学校管理成绩第二名(含第二名)以上,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奖。
(7)职教中心学校管理成绩居高中学校管理成绩第二名(含第二名)以上(按蒙教字【2009】73号《关于做好2010年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职教招生每低于招生计划的10%从总分中扣1分),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奖。
(8)民办学校按《临沂市民办中小学评估标准》评估方案执行,第一名的学校获“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称号.
2、先进个人
(1)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2)“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先进单位"及“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进步奖"、“教育教学工作创新奖"学校的校长,作为“十佳校长”评选的候选人,参加“十佳校长”评选。
3、对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列全县最后一名的,第一年给予口头
XXXX义务教育目标管理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