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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职员养老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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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职员养老金

  在陕西省,城镇职员养老是怎么才能够查询到呢?城镇职员的养老有什么方法查询?陝西省城鎮职员养老怎么查询这个问题由X来为您解答!
  陝西省城鎮职员养老保险查询
  能够使用以下方法查询:
  1、电话查询:拨打陕西省12333查询热线;
  全省基础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劳动保障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
  2、办公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到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触摸屏查询;
  3、城市查询:陕西省各地市查询请点击上面的链接进入。
  假如以上方法全部无法查询,能够登陆12333社保论坛养老保险查询专栏求援。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员退休后的基础生活,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从农村招用的使用期不满一年的暂时工和在本省企业工作的港澳台人员、外国籍人员除外。
  城镇个体劳动者根据本条例在本世纪末以前,逐步实施基础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企业、职员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需依法参与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有权依法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条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坚持社会互济和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和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和基金管理分开、保障水平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建立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基础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职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费组成。
  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基金实施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该把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纳入当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基础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员基础养老保险详细业务。
  第二章基础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第八条企业应该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与职员基础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第九条基础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职员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以下统称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四缴纳。
  从一九九八年起,职员个人缴费百分比每两年提升一个百分点,直至百分之八。伴随职员个人缴费百分比的增加,企业缴费百分比应该依据养老保险的实际承受能力合适下调,详细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订。
  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员以个人身份参与基础养老保险的,以所在市(地域)上年度职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八的百分比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
  第十条企业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员个人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企业按月代收后,随同企业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费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缴;城镇个体劳动者按月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缴纳。
  第十一条职员缴费工资在所在市(地域)职员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所在市(地域)职员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职员缴费工资在所在市(地域)职员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以下的,以所在市(地域)职员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企业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职员、城镇个体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费依法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三条实施个人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制度前,职员参与工作的年限,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视为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第十四条职员、个人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因多种原因中止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的,其已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管,以后继续缴纳的,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五条企业分立、合并、破产、撤销或和职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自发生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础养老保险关系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企业合并、吞并、转让的,其欠缴和应缴纳的职员基础养老保险费及利息由合并、吞并或转让后的企业负责缴纳。
  第十七条企业因破产、解散和其它原因宣告终止的,在清算财产时,应该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应缴纳的职员基础养老保险费。
  第十八条企业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缓缴基础养老保险费:
  (一)企业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未发给职员工资(含生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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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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