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 2010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撰写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梗死)是最常见的脑卒中类型,占全部脑卒中的 60%~80% 。其急性期的时间划分尚不统一,一般指发病后 2 周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应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和早期预防再发。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于 2002 年底开始组织编写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 2005 年初经卫生部批准在全国开始推广, 2007 年初人民卫生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第 1 版,为规范国内脑血管病诊治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近年不断有新研究证据发表,第 1 版指南在使用过程中也得到多方改进建议。因此,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委托脑血管病学组对第 1 版指南进行修订。为方便临床使用,本版指南内容包括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后全部诊治过程。撰写组通过复习相关研究证据、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推荐,旨在帮助临床医生为脑卒中患者选择当前相对较好的诊治方案。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参考本指南原则和新的进展并结合患者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理。一、修订原则 1. 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 参考国际规范, 结合国情、可操作性、第 1 版使用经验和新研究证据进行修订。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标准参考了国际指南和常用标准, 并结合国情和实用性制定。 2. 对每项治疗措施或临床问题, 先进行当前研究证据( 文献检索至 2009 年 11 月) 的归纳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证据等级和共识给出推荐意见。 3 .推荐意见尽可能依据最可靠的证据(如 A 级证据) ,缺乏高等级证据时则参考当前可得到的最好证据,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4. 对国内常用疗法, 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 充分考虑国情和经验达成共识。注意兼顾疗效、风险、价格和易使用性等多方因素。二、推荐强度与证据等级标准(包括治疗和诊断措施) 1 .推荐强度(分 4 级, Ⅰ级最强, Ⅳ级最弱):Ⅰ级:基于 A 级证据或专家高度一致的共识; Ⅱ级:基于 B 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Ⅲ级:基于 C 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Ⅳ级:基于 D 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2. 治疗措施的证据等级(分 4级, A 级最高, D 级最低): A级: 多个随机对照试验( RCT ) 的 meta 分析或系统评价;多个 RCT 或 1 个样本量足够的 RCT (高质量); B 级:至少 1 个较高质量的 RCT ; C级: 未随机分组但设计良好的对照试验, 或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 D 级:无同期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专家意见。 3 .诊断措施的证据等级(分 4 级, A 级最高, D 级最低): A 级:多个或 1 个样本量足够、采用了参考(金)标准、盲法评价的前瞻性队列研究(高质量); B 级:至少 1 个前瞻性队列研究或设计良好的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采用了金标准和盲法评价(较高质量); C 级:回顾性、非盲法评价的对照研究; D 级:无同期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专家意见。 I 院前处理院前处理的关键是迅速识别疑似脑卒中患者并尽快送到医院。一、院前脑卒中的识别若患者突然出现以下症状时应考虑脑卒中的可能:①一侧肢体( 伴或不伴面部) 无力或麻木; ②一侧面部麻木或口角歪斜;③说话不清或理解语言困难;④双眼向一侧凝视;⑤一侧或双眼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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