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民政局城市低保情况
有关全县城市低保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县政府:
2021年*月*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有关全县城市低保工作运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多年来,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以“保基础、可连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根据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标准,着力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和“责任低保”,不停规范收入核查,完善工作程序,实施动态管理,健全公告机制,城镇低保管理工作不停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愈加正确,差额补助标准趋于合理,管理水平不停提升,基础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改进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会议指出,目前我县城区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部分不容忽略的问题,一是少数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不到位;
二是准入审批把关还不够严格;
三是动态化管理还不到位;
四是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不足。
会议要求:
一深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张贴口号、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个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低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面。加强小区、村社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低保工作队伍。
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形成大家自觉了解、主动配合、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低保对象评定机制,探讨制订可行的、便于实际操作的低保家庭核定标准,把收入核查和财产核实结合起来,定时对低保对象资产及收入情况进行动态核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低保申请、审核、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低保评议、公告、定时走访检验等制度,主动推广城关镇**小区低保听证制度的工作经验,主动接收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标准分类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立即纳入救助范围,收入发生改变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要立即调整发放标准,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退出;
针对“两半户”家庭,做好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政策落实的有效衔接,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深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部门联动,重视县乡民政部门和工商、税务、住建、公安等单位的协调配合,主动落实对低保对象的优惠、扶持和减免政策,共同做好城市低保相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重视对低保对象的帮扶,主动提供扶贫济困项目和资金,经过技能培训、产
歙县民政局城市低保情况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