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考评措施
县脱贫攻坚工作考评措施 为果断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据xx办〔2021〕30号、精神,特制订本考评措施。
第一条考评目标经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考评,促进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民生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关键工程,全方面落实精确扶贫、精确脱贫主体责任,有力推进脱贫攻坚任务准期完成。
第二条考评标准一结果导向标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引导落实精确扶贫、精确脱贫基础策略;
强化考评结果利用,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二突出关键标准。针对关键目标任务设置可量化、可操作、简便易行的考评指标,重视考评脱贫减贫成效、精确识贫、精确帮扶、脱贫攻坚关键工作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成效。
三客观公正标准。考评评价指标关键依据法定统计数据、扶贫开发数据库和相关有事实依据的数据,根据要求的权重计算,力争方法科学、程序规范。
四奖优罚劣标准。实施正向激励,充足调动乡镇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创先争优的主动性,落实责任追究,传导工作压力。
第三条考评对象一12个乡镇。
二县级部门单位。
第四条考评内容一乡镇考评内容1.减贫成效。考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
贫困村年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
2.精确识别。考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确度。
3.精确帮扶。考评贫困户结对帮扶覆盖率、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村支两委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实施“一户一策”精确帮扶落实情况;
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4.其它方面。考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乡镇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扶贫政策宣传及上报信息资料等情况。
二部门单位考评内容考评部门单位脱贫攻坚计划及其实施方案、政策方法、年度计划制订及落实情况;
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情况,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及资金落实情况,其中负担“五个一批”“十大扶贫举措”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关键考评“五个一批”“十大扶贫举措”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其它工作的落实情况;
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建立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扶贫政策宣传及信息资料报送情况,部门单位扶贫信息资源互联互享情况。部门任务清单见县委、县政府。
第五条责任追究考评中发觉下列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党委政府关键责任人,部门单位关键责任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责任追究。
1.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2.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长或队员不履职的;
3.贪污、挤占、挪用等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的;
4.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正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
5.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觉违纪违规问题的;
6.年度综合考评评分低于70分的。
第六条考评评分评分细则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措施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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