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 中国人的冷漠《吾国与吾民》是林语堂第一部在美国引起巨大反响的英文著作。林氏在该书中用坦率幽默的笔调、睿智通达的语言娓娓道出了中国人的道德、精神状态与向往, 以及中国的社会、文艺与生活情趣。在本书中他发挥自己“脚踏东西文化”的优势, 常用中西比较的眼光看问题。该书与 1935 年林氏举家旅美前夕,由赛珍珠夫妇的 The John pany 出版。本文为该书其中一篇。如果说中国人的耐心是举世无双的话,那他们则更是出了名地冷漠。我认为这同样是社会环境的产物。这里有个再明显不过的例子作为对照。英》中有这样一个场景,汤姆· 布朗临行前,母亲嘱咐他“要抬头挺胸,直截了当地回答别人的问题”,然而中国母亲对儿子的临别嘱咐却往往是“少管闲事”。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身处一个法律不保障个人权益的社会, 不关心公共事务总是比较保险, 对中国人来说这是冷漠吸引人的一面,西方人则难以认同。但我觉得这种差异并非与生俱来,而是与中华文化相适应的产物,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产生并遗留下来的,而后人则接受着这种旧观念的熏陶。 Taine (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译者注)曾说过恶行和美德好比硫酸和砂糖。若非持有这种绝对的观点,我们仍会认同多数人的看法,即认为任何美德都是“好的”,值得受到整个社会的广泛推崇,并极有可能将它作为生活中的一般准则。中国人固守的冷漠态度就像是英国人随身携带的雨伞一样, 因为风云多变的政治气候总是暗藏危机, 这对于那些管得太多的人来说终归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换言之, 中国青年和外国青年一样都热心公益,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也有热血志士,他们也热衷于“参与公共事务”。但等这些年轻人到了 25~30 岁之间的某个时候,大家全都变聪明了(中国人叫做“学乖了”),变冷漠了,而冷漠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老练和有教养的重要标准。有的人自然而然就学会了冷漠,有的人则是在手指被灼伤一两次后才习的的。所有的老人都行事谨慎,因为所有曾经行为不羁的老家伙都已经受益于冷漠, 他们要在这个个人权益不受保障的社会里生存下去,在这样的社会里,把手指头烫伤一次已经是足够倒霉了。因此,在个人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冷漠也就获得了自己的“生存价值”。一个人太热衷于公共事务( 或者中国人所谓的“闲事”) 是非常危险的。邵飘萍和林白水这两位中者在 1926 年被东北军阀(张作霖,译者注)枪毙,甚至都没经过任何审判,其他记者自然会从中学会冷漠, 开始“变聪明。”在中者, 是那些对生活, 特别是对当下最迫切的社会问题没有任何自己看法的记者。他们又能做些什么呢?人们只有在个人权益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会热心公益,这时,大家只需注意诽谤法(国外把保护名誉的法律通称为“诽谤法”, 译者注)。但当公民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时, 人们自我保护的本能便会告诉自己,莫谈国事才是对自己人身自由的最好保护。换言之, 冷漠并非一种高尚的美德, 而只是一种社会态度, 人们因为得不到法律保护而把它当作必需。冷漠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表现,如同乌龟进化出龟壳。中国人的漠视眼神举世闻名, 但这只是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 在很大程度上这要归咎于中国的文化和中国人的自我约束。中国的强盗和土匪就是这一论断的事实依据,强盗和土匪无需仰仗法律的庇护, 因而没有进化出冷漠的外壳, 他们是中国社会中最具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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