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本工程拆除采用人工与汽车吊相配合的拆除方式,安装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具体方案与措施如下:
轻钢及木龙骨结构现场拆除作业:
(1)氧气、乙炔气及切割设备存放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现场放置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瓶体暴晒。
(2)切割现场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
(3)高处切割时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否则必须挂好安全带。切割场所周围和下方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管。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割枪爬梯登高作业完毕,应将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气阀关好,并拧上安全罩,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准离开。
现场切割部件吊装作业:
(1)吊装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
(4)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操作人员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5)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6)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
(7)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龙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度-60度,且不得小于30度。
(8)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
(9)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0)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
牌匾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