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集团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一、目的:
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企业形象与文化建设,展示企业的风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配置工装的全体员工。
三、规则(特指集团物业各岗位):
1、所有物业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要求穿工装,包括衬衣、领
带、西装外衣、裤(裙)。
2、工装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
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以保持服务的平整。
3、工装置装费用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龄长短,由个人承担不同的比例:
第一次置办制服扣款规定:
①、自工装发放之日起,不到半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个人承担 100%的置
装费。
②、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离职或辞退 的员工,个人
承担50%的置装费。
③、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个人不再承担置装费;
④、个人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装之外要求添置的工装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⑤、为确保员工的稳定性,控制成本支出,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考核通过后可
制定统一工装,经相关项目经理填写《工装制定申请表》,并由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进行签字、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采购。
⑥、试用期员工若是自行添置职业装的,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均不报
销服装费用。
第二次置办工装规定:
①、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具个人可以按
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补定工装,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行政办公室
统一采购。
②、工装的使用时间超过两年以上(满两年)的,个人承担 20%;
③、工装使用时间未超过两年以上的,个人承担 100%.
四、目前物业公司统一的秋冬工装配置为:
管理岗:西服(上衣 1件+西裤2条);长袖衬衫(2件);领带一条(男
士)
客服岗:西服(上衣 1件+西裤2条);长袖衬衫(2件);领花一条;头
饰一个。
工程人员:夹克(上衣)1件;裤子1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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