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水泥路合同
修水泥路合同
甲方:
为保证村民出行方便道路畅通,加快新农村建设,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将修水泥路,为保质保量的完成此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此修建水泥路合同:
一、工程期限: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结束。
二、铺垫路段:从后;
三、规格质量及标准:原来的土路全部用铁矿废料铺垫(),道路坑洼全部填平,。,,顶宽米1米
四、工程承包费:水泥路总计105**米,。
水泥路须填方800立方米,每立方米30元,计24000元。,计11800元。水泥须24吨,计19200元。路肩105**米,计13000元。人工工资计10000元。总计:78000元。
五、工程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如延期每日从工程款内扣除500元,按日期顺延,直至工程结束。
此修建水泥路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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