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广告招牌保修费合同
篇一:广告牌加工承揽保修合同
广告牌加工承揽保修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定作方因制作安装招牌、护栏管,发包给承揽方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作方将招牌护栏管制作、安装发包给承揽方,由承揽方包工包料制作。
二、该广告牌具体位置于,具体制作要求见本合同附件。
三、该护栏管的保修期限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内,承揽方应经常性查看是否有安全隐患,应对固定螺丝、角钢、铁皮、铆钉、焊接处等逐一检查并及时加固修理;定作方对护栏管的不稳定因素及可能造成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陷患有权向承揽方提示,承揽方应马上前来进行检修。保修期限内该护栏管因各种原因的损坏,固定不稳和风吹倒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揽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定作方应重新安装同规格、材料的新护栏管恢复其功能。
四、该护栏管经验收合格后,定作方 日内一次性支付承揽方现金元,所需交纳的税费均由承揽方承担。
五、该广告牌保修期内,如承揽方未按时检修或经喧作方催告后未及时进行检修后仍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承揽方迟延支付
违约金、维修费、保险费等,均应向定作方支付日万分之三的利息。
六、该合同签订后承揽方的安全责任和保修责任不因该广告牌的经营权或所有权的转让而失效,该广告牌经营权或所有权的受让者有权取得转让后定作方的相应权利。
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签章):承揽方(签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篇二:LED招牌制作合同书
LED招牌制作合同书
甲方:成都九哥石斑鱼火锅店乙方:汕头市新粵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131号附279号 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与金环路交界处 电话: 电话:0754-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九哥石斑鱼成都店招牌广告制作。
二、制作要求:按照甲方确认图样制作,展示甲方形象。
三、造价:¥壹拾壹
万伍仟元整(.00元)
四、工程材料:
LED发光字采用高端全防水灯制作,深圳奥科高品质LED贴片防水灯组,外观板采用彩钢板加喷汽车漆,招牌下排石斑鱼为霓虹灯追光造型,其余灯光为LED制作,招牌制架用白色防锈漆。
五、付款方式:
甲方和乙方签定合约时甲方交付乙方30% 34500元购买材料费,乙方人员到场安装后甲方付乙方40% 46000工程款,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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