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项目分配方案
我院与一些医院及有关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开展了健康
讲座(沙龙)服务、贵宾服务和“专家坐诊”等合作项目,并签署了合
作协议。为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加速医院发展,充分发挥医疗技
术、设备的优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现遵循按劳分配、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订合作项目分配方案如下:
一、 “专家坐诊”合作项目
1 、我院 “专家坐诊”合作服务费按 500 元/次标准收取,每二月
结算一次;
2、根据合同管理法相关条例规定,我院公共事业发展部作为项
目管理部门每次收取 10% 管理劳务费,即 50 元/次;
3、结余为坐诊专家劳务费用,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专家坐诊劳务费用每年发放一次;
2)每年坐诊专家转诊病人达到 10% 以上者,发放全额劳务费,
即 450 元/次;
每年坐诊专家转诊病人达到 30% 以上者, 医院给予一定奖励,
即。 。 。元 / 年;
4)每年坐诊专家转诊病人未达到 10% 以上者,仅发放劳务费的
60% ,即 270 元/次;
5)节余费用纳入医院大账,单独列支,作为公共事业发展部市
场运作及市场维护费用。
二、贵宾服务合作项目
、门诊就诊的贵宾服务费按 120 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住院治疗的服务费按 300 元/人/次标准收取;
、在门诊做辅助检查( B 超、放射、功能、检验)的,按检查
费的 10% 收取服务费;
4、贵宾服务提成规定:
)贵宾门诊就诊提成:接诊专家按收取服务费用 60% 提成;
)贵宾门诊就诊辅助检查提成:辅助科室按收取服务费的 8%
提成;
3)贵宾住院治疗提成:接诊病区按收取服务费用 70%提成;
4)节余费用纳入医院大账,单独列支,作为公共事业发展部市
场运作及市场维护费用。
三、健康讲座(沙龙)合作项目
、我院派出专家健康讲座,讲课费副主任医师按 600 元/人/场
次、主任医师按 1000 元/人/场次的标准,按月结算
、派出专家在线答疑,在线费按 200 元/人/次,专家在线费用
按 80% 提成,按月结算。
公共事业发展部
二 O 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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