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通字[2013] 30号关于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信息及课程信息的通知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 2013 版新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在学生选课时能够提供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较为简洁的课程相关信息,我校教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教师个人信息完善完善教师信息库中的相关信息: ——必须填写的栏目有: “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院”、、“联系电话”、“E-mail ”、“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学科方向”、“人事职工号”、“是否是实验室人员”、“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简介”等信息。——有则填,没有则不填的栏目有:“系(所) ”、“职务”、“教师资格证号”。——不必填写的栏目有: “主讲教师资格证号”。其中“教学质量评价”的容,可填写近两年内学校公布的自己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教师本人或学生、领导、同行对自己教学水平的评价。“教师简介”(5 00字以内)内容,原则上应包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经历、教学改革研究、科研论文等信息。内容要求真实、及时,重点突出。教师信息由教师本人在网页上维护( 登陆教务系统 WEB 页面,选择“信息维护”——>“个人简历”,直接修改保存即可)。教师本人已经在网页上维护了的,请及时检查更新内容,务必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和完整。以后教师信息表中栏目内容如有变化,均由教师自己负责及时更新,各教学单位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二、外聘及返聘等教师个人信息的维护与管理外聘及返聘教师须严格按要求办好相应手续。各外聘及返聘教师的信息各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务必在教务系统中予以明确标示( 登陆教 2 务系统客户端,选择“师资管理”——>“教师信息管理”——>“教师信息维护”中单击“修改”按钮,设置“是否外聘”字段) ,统一设为“外聘”。外聘及返聘教师的个人信息可由教师本人网页上维护或者先经表格填写再由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检查录入,并及时更新。三、课程信息完善课程库中的现有信息不完整,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执行及学生选课、成绩等信息的统计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栏目。——必须填写的栏目有: “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权重系数”、“校区”、“学分”、“周学时/周数”(填周学时)、“总学时”、“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开课部门代码”、“实验开课部门代码”、“学科分类”、“考核方式”、“考试形式”、“学历层次”、“授课方式”、“实验项目数要求”、“课程归属”、“是否体育课外”、“实践类别”、“课程建设主体单位”、“适用专业”“教材用书”、“先修课程”、“课程简介”、“选课对象”、“课程的主要作用和目的”、“主要参考书”、“主要任课教师”。注意:在课程类别栏目,因为原有的人才培养方案里课程类别是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个类别,2013 版人才培养方案分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集中实践环节四个类别,因此,教务管理系统里共有 6个类别, 2010 —2012 级的课程分类按原来两个类别填写,2013 级课程按 2013 版人才培养方案划分的四个类别填写。在课程性质栏目,亦是如此。——有则填, 没有则不填的栏目有:“习题课学时”、“讲课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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