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渝环(两江)〔 2015 〕第 090 号序号信息内容 250 项目名称汽车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长安汽车城 2号地块建设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事项■环评文件□环保验收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验收监测(调查) 报告编制类别/ 项目概况建设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外观检测车间等主要生产设施,建设 2条冲压生产线、1条车身焊接生产线、1条涂装生产线、1条总装生产线及 1条外观检测线;建设机修站、试车跑道等辅助工程;建设制冷站、空压站、锅炉房及配电所、应急发电机房等公用工程;建设总装供油站、成品车停车场等储运工程;建设涂装废气沸石转轮浓缩焚烧、烘干废气 TNV 焚烧净化系统等废气治理设施及废水站、固废站等环保工程;建设职工食堂、门岗、员工停车场等办公生活设施。拟建项目设计生产纲领为 26 万辆/年(2班/天),最大生产能力达 39 万辆/年(3班/天),生产节拍 65JPH 。本次环评工作按最大生产能力进行评价;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预计于 201 7 年竣工投入使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施工期(1)废气拟建项目所在地为重庆市主城区,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2013-2017 年)的通知》(渝府发〔 2013 〕 43 号)和《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2 号)等规定, 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2)废水针对建设期带来的水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为:(1) 利用园区现有的公用设施或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旱厕,废水经处理后排放。(2) 施工场地废水收集并经过沉淀处理后排放, 减轻雨水对地面的冲刷,减缓水土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3) 流动机械设固定的冲洗场地,冲洗水设集中隔油沉淀池,废水经处理后排放。(4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减缓水土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5 )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的用水进行严格管理,尽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从而减轻对水环境的影响。(三)按照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控制措施如下:(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 将无需流动的高噪设备置于临时屏敝房内作业。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并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打桩机作业仅限于白天,严禁夜间施工。(2) 特殊重大活动(由政府部门告示)期间严禁夜间施工。(3) 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避免夜间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 24 小时作业时,必须在连续施工 4 日前按规定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待其同意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认真实施降噪措施,并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批的夜间施工手续悬挂在工地显眼处,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4)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加的现象发生。(5)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4)固废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工程及混凝土浇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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