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建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五湖“无违建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村委研究决定,在村内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锦绣长兴•城市升值”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改一拆”行动在“把锦绣写在长兴大地上”、“让长兴的水秀起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村”为重点,坚持“属地负责、拆用结合、群众参与、分步推进”的原则,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既有违法建筑全面拆除,新增违法建筑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无违建村”的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各村要全面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其中“无违建村”创建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长兴县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处置办法》,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发现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全面完成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指标。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未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七)工作台账资料齐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台帐完善,住户住房情况资料完整,违法建筑拆除数据准确,动态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并有拆前、拆后对比照片。
四、责任分工
村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出创建目标和工作计划。作为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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