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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 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 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 分级原则
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 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 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 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 非限制药物使用。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 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 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 分级管理
1. “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 “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 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 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 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
染的治疗原则
精品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 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 选用应从严控制。
4.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分类
一线抗菌药物
二线抗菌药物
三圾抗菌药物
青整亲类
青霉素、青霉素V 钾、苯哩西林、氯 哩西林、氨节青霉素、卞星青霉素、 吹布西林、阿莫西林、 夫西林
美罗培南
头砲菌素类
头砲氨节、头砲替 安、头胞逕氨莘、 头胞西丁、头砲嗤 唏、头胞拉定、头 胞克洛、头胞咲 辛、头砲匹胺、头 胞硫眯
头砲丙烯、头胞曲 松、头胞克厉、头 胞米诺、头胞他 咙、头胞地尼、头 砲拉氧、头砲替 哇、头胞类哇、头 砲嗥肪、头砲哌 酮、头砲孟多
头砲匹罗、头砲毗
肪、头砲哩南
其他E■内酰胺类
阿莫西林克拉维
头胞哌酮舒巴坦、
亚胺培南西司他
晦抑制剂
酸钾 ?.阿莫西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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