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中学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9月26日——2013年9月28日举办东坑中学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
2、比赛地点:东坑中学
二、参加单位
东坑中学每班男女各出一队。
三、竞赛项目及分组
1、竞赛项目
男子十一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X 100m接力、4X300m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5kg)。
女子十项:100m、200m、400m、800m、1500m、4X 100m接力、4X3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2、分组
初一年级:男子组, 女子组。
初二年级:男子组, 女子组。
初三年级:男子组, 女子组。
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本校学籍。
2、符合各项竞赛规程参赛规定。
3、各班应严格按照“竞赛规则”的要求,对参赛学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现象发生。
4、学校将成力“纪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赛会纪律和参赛学生资格的管理和审查。对违反大会纪律规定和参赛资格的班级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五、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男运动员8人,女运动员8人。
2、每一名运动员最多只允许参加二个项目的比赛,每项限报二人。男子组有二人可报三项(接力赛除外)。
六、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800m以上(含800m)的竞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预决赛。
3、800m以下的竞赛项目预赛取前6名参加决赛(含接力)。
七、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于2013年9月21日前将报名表交到新楼202办公室。刘忠慧老师处。
2、各代表队必须带班牌,队员要着运动服,不准迟到和缺席。
3、任何班级不得已任何理由弃权。
4、报了名的运动员不得申请调换;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权,否则取消所有比赛资格和和录用资格。
5、凡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录取资格,同时扣团体总分13分。
6、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规定的号码布,统一佩带胸前,否则不予以检录。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单项均取前六名,按13、 11、10、9、8、7计分。单项奖前三名按个人名次奖励,并颁发证书。接力赛名次分值×2计算,破纪录者×2计分。
2、设团体总分奖,本次比赛七、八年级取前3名,九年级取前4名予以奖励。得分多者列前,得分相同按第一名多者列前,如第一名相同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有弃权者,扣除本队团体总分13分。
九、单项,团体录取名次均给予奖励,大会设2个“体育道德风尚奖”和2个“优秀组织奖”给予奖励。
十、其他
1、比赛期间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2、班牌到杜权桐老师处领取,号码布学校统一发放,不得遗失,遗失一块赔偿10元。
十一、裁判工作:由全体教师培训担任。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东坑中学文体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东坑中学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13年9月21日
组织委员会名单
一、主任:
陈正利
二、副主任:
王玉海 思建伟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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