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2015年环保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自今年 1月1 日起实施。环保部今天公布的五项细则包括: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排污者有五种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这五种行为包括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 排污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认定为拒不改正: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 排污者有六种情形之一的,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这六种行为包括, 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 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对于扣押期间设施、设备的保管费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 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 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新环保法出台之前, 环保部门无权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业, 只能报请地方政府批准。《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 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依照《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规定,以往媒体所报道的排污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等行为, 都会被环保部门实施限产停产处罚。“环境信息公开, 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

2015年环保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yzhfg88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6-05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