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工程合同书(包清工)
安 防 监 控 工 程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安装工程,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甲方提供设备清单,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若在安装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设备,乙方可告知甲方,由甲方决定购买。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做为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3、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计算,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第四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后,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调试完毕。在安装、调试期内应定期告知甲方安装进度。
若因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或其他乙方因素造成甲方提供设备损坏,应照市场统一价进行赔偿,如因此延误工程进度,甲方可要求乙方做出赔偿。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五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提供后期相关的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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