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制度
六
年
级
三
班
2013年9月
一(8)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培养学生爱护图书、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让班级充满浓浓的书香气息,让书香浸润同学的心灵,促进成长,争创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登记目录》,然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的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做相应赔偿处罚。
四、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补办借书手续。不得以他人名义借书,或将图书转借他人。
五、借阅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损、涂写或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并处以停借1月的处罚,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赔偿,并将处以停借2—4周的处罚。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责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八、放假前两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以便及时追收。
九、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十、图书角的图书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同学开放。贵重图书应经班主任同意后借阅。
十一、图书角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的早读前,中午自习前。
十二、图书管理员对本条例的执行具有监督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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