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伦理视角下《喜福会》的汉译法评析
摘要: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际行为。作为翻译活动的主体,译者需要遵守一些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本文以华裔美国文学代表作之一的《喜福会》为例,以翻译伦理为理论视域,分析译者在翻译该作品时所采取的翻译方法,并探讨其背后的伦理选择。
关键词:《喜福会》 华裔美国文学 翻译方法 翻译伦理
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3-0063-02
《喜福会》是华裔美国女作家谭恩美的代表作。该作品描写了解放前夕移居美国的四位母亲,与她们在美国出生的女儿之间由于文化背景不同而产生隔阂冲突,通过沟通与自我反思最终理解了彼此。中国从20世纪末开始关注这类与中国文化密切相关的华裔美国文学,其汉译作品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而《喜福会》正是其中受到较早关注的一部作品。本文拟从翻译伦理的视角出发,对该书的汉译法进行评析。
一、翻译伦理概述
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翻译行为,而伦理是人类行为的道德准则。翻译作为跨语言和文化的行为也受伦理道德规范的制约。法国翻译理论家安托瓦纳·贝尔曼最早提出翻译伦理这一概念,使得翻译伦理这一概念受到了翻译界的极大关注。而韦努蒂继续深入研究该理论,主张“存异伦理”,即保存源语语言文化差异,之后又提倡转换为“因地制宜伦理”。对翻译伦理研究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是切斯特曼,他系统地提出了五大伦理模式(Chesterman,2011:139-154)。这五大伦理模式包括再现的伦理、规范的伦理、交际的伦理、服务的伦理和承诺的伦理。再现伦理指的是译者应当忠实原文,确切地表达出原作者的意图;规范伦理指译者的翻译目标是以符合读者期待的要求为出发点;交际伦理强调译者作为不同文化间的沟通人,其翻译行为是要让互为他者的双方得到有效的交流和理解;服務伦理将翻译行为视作商业活动,因此需遵从客户的需求;承诺伦理是译者在尊重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前提下,尽力做到最好。
翻译伦理不仅影响译文的呈现,也影响着译本的传播。华裔美国文学作品是一种跨文化交流,译者作为原作者、原作品与读者之间沟通的桥梁,在翻译活动中要选择适当的翻译伦理和翻译方法,努力实现跨文化之间的交流,取得最佳交际效果。
二、《喜福会》的汉译法与伦理选择
目前为止,《喜福会》共有七个译本,其中大量运用改写和归化的程乃珊译本于2006年出版,该译本发行最广。而于2017年出版的李军译本大量保留了原作的语言风格,与程乃珊译本的差别较大。于是笔者选取程乃珊和李军的译本进行对比(以下简称程译与李译),探讨各自所运用的翻译方法及其伦理选择。
直译指在翻译活动中要同时保持原文的内容和形式。在《喜福会》中,龚琳达在两岁时就已许配给洪家,媒人在上门提亲时,说了下面的一段话。
例1:
原文:The matchmaker bragged about me:"An earth horse for an earth sheep. This is the best marriage combination."
李译:那个媒婆替我吹嘘起来:“土马配土羊,这可是绝配啊!”
程译:那媒婆不住地夸耀我:“看呀,就好比骏马配上金马鞍,多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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