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继承法调查报告.doc《婚姻法》调查报告
班级:2010政法干警班
姓名:刘燕军
学号:201012310008
2011年5月20日
宁 夏贺兰 县法院
处理离婚案件的调查报告
宁夏贺兰县地处河套平原中部,距离银川市15公里,农业经济较为发达, 工业发展现状良好,被评为“中部百强县”。我是宁夏2010年政法系统定向招录 的公务员,现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鉴于完成《亲属与继承法》作业的需要,
我对将来要去工作的贺兰县法院如何处理婚姻案件进行了调查,调查的方式是发 放调查问卷,对象为法院民事庭法官,目的是查明本县近年来婚姻诉讼的基本情 况,了解本县居民家庭是否幸福,探讨构建和谐家庭的有效措施。经过法官的有 效配合,问卷回收率100%,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在,我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调查对象男女法官的比例是7:3,这些法官中处理过离婚案件的人数占到了 70%,而且他们中80%的人都已经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可以说对婚姻有绝对的发 言权。他们中有60%的人认为维系婚姻的是亲情,60%的人认为感情才是婚姻的 保障,40%的人认为感情破裂就应该离婚,70%的人认为家庭环境不和谐是婚姻破 碎的元凶。从他们处理过的离婚案件来看,女方提出离婚的概率达到了 70%,而 且诉讼离婚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很小,离婚当事人往往围绕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 问题争执不下。对于离婚,法官中60%的人认为属正常现象,只有20%的人表示 反感。离婚当事人认为离婚可以进入新的恋情并组建新的家庭的比率占40%,认 为失败的婚姻将导致负面情绪的比率占到了 40% (女性持此观点较多)。鉴于当 今社会对婚姻关系影响较多的“养小三”和“婚外情”等热议话题,女性法官大 多持反感态度,男性法官的观点较为复杂,但他们中认为导致“婚外情”的原因 是人的天然属性的占到了 40%,认为是感情不和寻求补偿的占到了 30%。从他们 处理过的离婚案件来看,城市离婚率明显高于农村。
结婚是人生大事,然而到法院来的夫妻都对天长地久的爱情和天荒地老的婚 姻失去了信念,来法院时是一对,走的时候是两单。从结果来看,法院好像是拆 散婚姻的元凶,然而法律又不保护“同床异梦”的婚姻,这也许是法院的职责所 在,所以法院在处理婚姻诉讼案中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但是,作为法律工 作者,我们必须排除个人情感,公正面对离婚当事人,让他们怀着满意的心情结 束旧的婚姻,开始新的人生旅程。通过这次问卷调查,我个人有以下看法:(1) 法院是一个特殊的部门,要求独立行使司法审判职能,任何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包括个人)都不得干涉,要求法官处理案件时把自己变成一个中立者,用法律 和事实来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可人是有感情的,很少有人能做到铁面无情, 就像男法官更倾向于女当事人,女法官更倾向于受害的女性。从心理学的角度来 看,这也许是异性相吸和人性本善的体现。其实,我们从调查问卷中可以很明显 的看到,女性法官对第三者持有反感态度,而男性法官却态度模糊。这其实并不 奇怪,心理学表明在婚姻上,女性比男性更为自私,而男性却有更强的占有欲, 这也许就是我们常说的“女性的嗅觉更为敏感”和“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 论调的真实体现。从这方面来看,“小三”还是值得同情的,不管她出于何种目 的,追求自己的幸福总没错,错在男同志的占有欲太强,嘴上说海枯石烂,事实 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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