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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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医院关于皮质激素类药物管理制度
、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患者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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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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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
,如水痘、单纯疱疤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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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创伤修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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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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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它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人工周期疗法以连用3个周期为宜,然后停药观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调整恢复,必要时经一定时期的停药后,再酌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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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绝经后妇女应慎用,乳腺癌及女性生殖器恶性肿瘤禁用。此类药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头昏、水钠潴留等副反应,如在睡前服,并与维生素B6、C及镇静剂同服,可减轻反应。必要时可改为肌注。用于功血时,血止后,不可骤然停药,而应逐渐减量,以免影响疗效。
大剂量应用强效孕激素类药对肝脏有损,有肝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或禁用。
不宜长期或过量应用,以免引起男性化。每月总量以<300mg为宜,年青妇女应慎用。
(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及克罗米芬
用药过程中应适当注意卵巢可能出现囊性增大,并可能破裂以及蒂扭转等。
机体对激素的反应常用明显差异,相同的剂量可能引起不同的效果和反应,用药应注意个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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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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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由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开具,需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激素冲击疗法、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开具。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开具。
,将定期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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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的对于激素类药物的管理只有制度,对于具体的剂量参考内网下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面咱简单讲一讲用药的剂量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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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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